在石油化工場所中,發(fā)生爆炸必須有3個環(huán)境因素:(1)存在可燃性氣體或蒸汽。(2)該物質(zhì)能夠和氧氣或空氣溷合成為爆炸性物質(zhì)。(3)溷合物由電氣或機械源引燃,或者是由表面溫度引燃。表面溫度是因電源的原因而升高并有可能達到溷合物的引燃溫度。易燃性石油和化工產(chǎn)品在生產(chǎn)、加工、運輸和儲存過程中極易產(chǎn)生揮發(fā)性物質(zhì),當其和空氣溷合后,就能夠形成具有爆炸性濃度的溷合物。同時,石油化工設(shè)備大量使用著各種性能的電動機。為盡可能降低產(chǎn)生爆炸的可能性,就要根據(jù)場所危險等級的不同,選擇恰當?shù)?a href="http://gcfs.com.cn/tags/%E9%98%B2%E7%88%86%E7%94%B5%E6%9C%BA.html" target="_blank" id="inlinkstyle">防爆電機。

備注:防爆電機都要求在銘牌上標明電機的防爆標志。如“EXDⅡBT4”,表明電機是隔爆型防爆電機,可使用于工廠加工場所,針對的是B級爆炸性氣體,最高表面溫度為T4組。根據(jù)電機防爆標志的內(nèi)容,結(jié)合使用場所的危險等級及存在的爆炸性氣體進行對比分析,就能對使用的防爆電機作出恰當?shù)倪x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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